网易体育

李玉柱委员: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_议政建言_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_网易体育

网易体育

浙江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
×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议政建言 >>正文内容
李玉柱委员: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3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一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可控,但仍存在着一些隐患与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我省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三个风险性隐患】
  隐患一:环境污染带来农产品安全风险,食品源头隐患令人担忧。土地被污染问题逐渐显现,我省工业经济发展迅猛,“三废”排放量逐年增加,这些有害物质最终以垃圾废渣、大气干湿沉降等形式进入农业生产环境。水环境总体质量依然严峻,直接污染土壤环境,进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产品质量。大气污染沉降较为普遍,2011年,全省降水PH均值为4.54,较去年同期上升0.06。全省酸雨率范围平均为82.8%,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67个均被覆盖,影响土壤环境状况。近海滩涂污染日趋严重。我省近岸海域以四类和劣四类海水为主,“十一五”期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始终处于20%以下。农业面源污染尚未改观,农药施用量大面广,通常农药施用只有不足1%的生效,90%以上的农药或附在作物和土壤上,或通过大气沉降、地表径流最终污染农田。
  隐患二:监测检测能力滞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令人担忧。监测检测抽检率偏低,我省年食品安全定量检测和风险监测样本规模总体偏小,2011年,我省每千人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仅0.13件,低于国家“十一五”末每千人2件的目标。监测检测投入不足,目前,我省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等经费严重不足,检测经费只占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定量检测所需经费要求的1/3,相差甚远。基层监管部门检测力量薄弱,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水平不均衡、定位不清晰。尤其是基层食品安全检测分散在各个监管部门,每个部门的检测设备、专业队伍、检测能力均比较薄弱,有的地方只能承担定性检测,较少开展定量检测。
  隐患三:低收入等群体处于食品安全监管边缘,其饮食安全隐患令人担忧。低收入群体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以城乡人群为例,城市消费者中有73.6%的人关注食品安全,而农村消费者中这一比例为68.6%。低收入群体食品消费风险较高,大部分不安全食品如“劣质食用油”、“劣质酒类”等往往销往农村或城市的批发市场,最终流向路边摊、小饭馆,导致在大多城乡结合部工作和生活的务工者群体的饮食安全易受威胁。而在农村,普通农民在耕种自食的粮食、蔬菜时,也无法避免因土壤、水等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在获取食品安全信息上,低收入群体敏感度相对较低,获取信息能力较弱,对食品安全作出的反应也较迟缓。学龄儿童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一些中小学校周边已成为小食品的聚集地,这些店铺出售一些“三无”食品、包装有塑料玩具和添加过量色素的小食品,易损害学生、儿童健康。
  【三个结构性缺陷】
  缺陷一:食品产业“低、小、散”格局难以扭转,加大食品行业监管难度。一是食品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和许可认证执行不严,使得大量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摊贩游离于监管之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依然存在。二是食品产业普遍规模小。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足总数的3%,大约85%以上企业在许可有效期内未改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食品流通单位共有31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占总量的93%;截至2010年末,全省持有效许可证的中小餐饮店占到餐饮服务单位总量的76%。三是食品产业分布较为分散。我省农业生产仍是以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为主,小规模的生产经营特点、各行其是的生产管理方式,加大了农产品监管难度。
  缺陷二: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尚不健全,削弱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力度。一是三级食品检验检测信息整合步伐推进不一,目前11个市90个县(市、区)中仍有8个市、38个县尚未实现检测计划、经费和信息共享发布“三整合”,离“四整合”差距更大。二是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共建尚待推进。分段式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使得地区间、部门间对各自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进行沟通、交流、识别、共享的机制和平台尚未真正建立,某一环节问题的发生无法及时引起其他环节的注意和监管部门的联动反应。三是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不够健全。
  缺陷三: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降低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一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交流平台尚未建立。目前,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多以发布工作信息为主,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较少;彼此间缺乏衔接和联网,相关信息无法有效整合,影响民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二是媒体信息发布作用没有较好发挥。媒体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取全面而准确的信息,所报道新闻零散又难辨真伪,容易给消费者带来一些困惑,甚至误导。三是权威部门风险发现和预警能力不足,导致一些小问题迅速发酵扩大而谣言四起,致使民众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疑虑甚至恐慌,带来监管上的滞后和执法上的被动。
  【三个深层次原因】
  原因一:经济发展、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之间关系若处理不当,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少数地方在面临经济发展和食品安全相悖时,政府往往唯GDP至上,片面强调经济发展,食品安全则靠边让路,致使有些地方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复杂困难、风险叵测,个别地方领导对分管食品安全工作产生畏难怕险情绪,致使“食品安全”在政府分工过程中难以占据重要地位。而食品安全主管机构变动频繁、机构层次不高、缺乏整体规划的现状,易使监管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削弱政府自身的公信力。
  原因二:企业诚信和群众自律意识淡薄,致使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不稳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逐利益最大化、法治威慑不力和道德诚信危机,往往使违法企业获利颇丰,而守法生产企业缺乏原动力,致使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
  原因三:地方性配套法规和标准还不完善,导致违法犯罪打击乏力。目前,《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正在调研起草中,保健食品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尚未纳入立法程序;监管部门对大量目录以外无证无照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责任依旧界定不清。此外,由于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易造成标准规定交叉、重叠,甚至空白;食品标准大都“超期服役”,滞后于食品安全要求。制售“地沟油”、“病死猪”等食品犯罪缺乏有效判定依据,难以定罪,导致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使执法往往处于两难境地。
  健全我省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相关建议
  正本清源,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
  建立健全全省农业地质环境监测体系。有效利用已建数据和信息平台,加强对全省重点农业种植区、重点土地污染区土地变化情况的实时监控。加快开展全省农业功能区尤其是“两区”环境质量安全监测,深入开展全省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发布产地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年度报告,摸清污染底数,修编土地规划,调整污染影响区域的土地功能。将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适合省情的农业地质环境质量地方性标准。建立健全产地安全保护和污染修复、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和调整等相关法规、制度,依法加强土地生态管护。
  严格把好产业环境准入门槛。切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注重把企业技术改造同兼并重组、流程再造、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优先扶持应用革命性环保新技术的企业,加速行业优胜劣汰。加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提标改造,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园区企业产品耗能限额和能效标准;推进园区企业污废水、固废再生利用,促进高能耗原材料的节约代用。加强产业导向对用地审批的制约,对地处生态敏感区域的产业区块,提高产业生态环保准入标准和监控力度。
  压缩我省制革、电镀、化纤和金属制品等产业发展,尤其要限制“三高一低”化工项目;对生态敏感的“两区”和“三品一标”种植区域划出红线予以保护,坚决淘汰重度污染企业,为农产品生产提供安全的产地环境。
  加强农产品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和种植大户示范,带动广大农户走规模化经营道路,鼓励专业合作社(企业)创建农产品品牌和著名商标等称号;继续加强“三品一标”公共品牌建设,加强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管理和证后监管,完善扶持和退出机制。
  加快研究集成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操作模式图,推进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快探索建立标准化生产与农业项目联动机制,开展整建制实施农业标准化试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各类项目申报实施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农用药剂和种子种苗等监控和追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扶持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借助“四大”建设,强化我省特色食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发展浙江特色食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带;创造良好环境,扶持小微食品企业发展,总结宁波豆制品行业整合的做法,积极引导和鼓励小作坊走合作生产、联营做大的发展道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按照人口密度和当地产业特点建立有机废物处理中心,实施对餐厨垃圾、病死畜禽、菜场废弃物等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现发电、供热效益。
  提高能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建设
  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食安办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领导的力度,省、市、县三级政府由常务或分管领导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参照国务院设立独立食安办的做法,省、市、县三级政府均需建立实体化、独立的食安办,强化食安办牵头和协调督促各监管部门的职能。
  按照省级机构设置规格,抓紧开展市县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调整,理顺条块关系,实现上下对接。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食品安全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调整以食品抽检合格率作为考评标准的考核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奖惩体系。
  加强各级食安办工作力量配备,合理增加相关处室和人员编制;探索建立食安办集中办公制度,明晰参加部门相关职责,形成监管合力;集中清理因监管界限不清而出现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盲区。
  加强检验检测资源有效整合。加强各级各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检测计划性,摸清检测底数,统一抽检计划;加强部门间横向信息交流和分工协作,提高检品覆盖率;促进基层部门以定性检测为主向定量、定性检测并重发展,提高检验检测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部门抽检计划整合统一财政检测经费使用,实施专款专用,增强经费使用效能。实现监测信息的结果汇总和共享,并由食安办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布,保障公民、企业的知情权,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对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加强食品监管综合能力建设。依据任务加强食品检测装备建设,盘活实验室存量,合理配置增量,注重省市级检测部门高精尖检测设备和基层部门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力度,避免重复建设。根据地方财政分级原则,对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实现各级各部门执法能力各有侧重。加强税惠、融资等财政政策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培养和引导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公共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稳定各级监管队伍,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规范化管理,强化一线执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形成科学合理的业务层级分工和人员梯度配备。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试点,推广舟山市普陀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管理模式。
  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完善地方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实施办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修改不符合上位法的内容,出台已出现问题但还没有相关规制的法规,补充已有规定但未细化的条款。加快制定《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浙江省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逐步将农产品、保健食品、食品检验检测、食品召回等食品监管薄弱环节纳入地方法制化轨道。推进建立食品质量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食品企业“产品责任险”,健全食品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制定有关法规时,需加强以下内容:一是确立从重从严打击的原则,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二是提高法定最高处罚限额,直至取缔从业资格;三是提高违法成本,防止以罚代刑。
  健全有关标准体系。建立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适时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增补检测项目,提高检测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鼓励我省高科技和外向型食品企业提高企业标准,努力接轨国际。可借鉴国外食品安全“一律标准”,开展食品质量标准研究和国际标准的比较研究。加强我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建设,加大对食品农用化学残留容许量限制、食品添加剂用量限制、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等的研究力度。
  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针对豆芽等食品监管边界不清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公安部门与各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积极搭建“食品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等共享平台,实现行政、司法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借鉴外省经验,省、市、县三级公安部门,需建立起自上而下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门队伍,增强全省打击食品领域犯罪力量。深入推进司法量刑规范化工作,强化法院、检察院、公安协同执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有关罪名的适用法律研究,努力在证据规格、司法解释等方面,为基层执法提供操作性强的参考意见。
  联动协作,建设信息共享和全程追溯机制
  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政务网站和公共信息交流平台,将各级监管部门网站衔接合并,共建省、市、县三级政府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监管部门除了发布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更需加强公众迫切需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力度。整合发布涉及食品许可、认证、处罚、检验检测等各类信息,实现对食品安全状况的全程评估,便于各部门采取快速、联动反应。进一步推广宁波、三门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化共享的经验,建立覆盖地方食品安全所有环节的检验检测控制体系、信息集结体系和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控。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日常发布机制。
  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覆盖食品生产、收获、加工、包装、流通、贮藏、销售和消费等全过程的监控体系。建立全省部门间联网统一的信息追溯平台。加强农产品等食品产地编码、生产档案、产品标识等数据库建设,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推进并推广我省肉菜流通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校园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在全省的建设和应用,实现食品追溯体系的网络化和全覆盖。着重加强对外省流入食品尤其是大宗食品的监管。推广宁波经验,明晰输入型食品“产、购、销”追溯路线图,强化食品源头控制和市场准入,实现外来食品风险可控。
  正确引导,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既要报道诚信企业,又要曝光问题厂家并及时追踪事件进展情况,更应加强打击食品犯罪成效的正面宣传。在媒体开设食品安全固定专栏,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通报食品安全最新讯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专家库,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媒体科学、客观、公正报道。要完善公众参与法规、政策制定机制,健全对建议者的保密、奖励制度。进一步畅通多形式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借鉴国内外经验,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监督食品安全执法、司法活动,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充实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职能。落实行业协会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用评估、行业市场准入等审核、评定职能,鼓励协会提出行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信息化等措施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公布行业“黑名单”;将政府转变职能的职责移交给行业协会,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出面释疑、应对,引导和责令企业诚信经营。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食品行业诚信制度建设,重点选择部分食品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广;加快建设基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建立档案登记信息系统和诚信分类数据库,健全食品企业不良记录处理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处罚措施;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等方面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加强全民诚信教育、普法教育和素质教育,构建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
【关闭窗口】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