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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委员热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2日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吕玥 方力   字号:[][][]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程序的一部最基本的法律,由于这部法律跟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息息相关,因此一经提上修改日程,就广受社会关注,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委员们普遍认为,在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尊重和保障人权”,可以说是本次修改最大的亮点。围绕这个指导原则,一系列具体条文的修改随之展开。哪些亮点委员们最关注?记者采访了部分浙江委员。
  亮点一:
  口供为王退出历史
  【案例回顾】
  2010年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同年5月12日至15日,商丘市检察院分别对涉嫌刑讯逼供和玩忽职守的公安干警立案侦查……
  【修改追踪】
  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标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草案还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排除非法证据的义务,以及法庭审理过程中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程序。
  【委员观点】
  连建伟委员:这一修改十分及时。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公众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强。许多以前的规定现在看来确实有些不合时宜,甚至弊大于利。因此很有必要增加一些新的规定,诸如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标准等,推动社会更加公正、文明。
  雷后兴委员:刑讯逼供,一直被公众所诟病,也是立法机关非常希望根治的痼疾。之所以久治不愈,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得不是很具体。现在增加这一规定,将从制度上改变“口供为王”的状况,也将有效避免赵作海式的悲剧再度发生。
  亮点二:
  出庭作证以人为本
  【案例回顾】
  因把生日聚会办成“毒品宴会”,2009年5月,满文军和妻子李俐在酒吧双双被抓。庭审过程中,李俐坚持不肯承认自己吸食过K粉,不料庭上公诉方出示的证据却是满文军揭发检举她聚众吸食毒品的证词……
  【修改追踪】
  明确证人出庭范围,加强对证人的保护。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修正案草案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委员观点】
  杜时贵委员:这是在证人作证方面的一个很大突破,充分考虑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感受,有利于家庭关系的长期维系。立法者必须考虑到,罪犯服刑后还要回归家庭,否则到时家人之间又该如何相处,心结又怎样打开?
  连建伟委员:一般案件中,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拒绝作证,这是一项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规定。我很高兴地看到,在修正案草案中,有许多这样人性化的内容。比如规定了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的等情形,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和谐共存。
  亮点三:
  更好保障未成年人
  【案例回顾】
  读高中的小李为了一时哥们义气卷入一场群殴事件,因将对方打成轻伤,被判故意伤害罪处以缓刑。事后,小李的这一犯罪记录被公安机关录入档案,并被学校开除。没有了学历、身上还背着污点,在进入社会后不久,小李又因盗窃罪再次被判刑。
  【修改追踪】
  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修正案草案规定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未成年人,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为有利于未成年犯更好地回归社会,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委员观点】
  成岳冲委员: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都还没有完全成熟,所以要特别关注孩子在这个年龄段的处事特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这一规定,使得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理,除了依法惩处进行震慑之外,还设置了一条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新通道,这无疑为他们以后更好地融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杜时贵委员: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如果碰到学生犯错,我一直坚持当面批评,绝不记入档案。因为善意隐瞒不是坏事。犯罪记录封存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其他人都将不会知道这个状况。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青少年心理阴影难以消除。
  亮点四:
  面对生命更加慎重
  【案例回顾】
  1995年,河北男青年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执行死刑。然而10年后,河南警方抓获一名叫王书金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供认的多起强奸杀人案中,其中一起与聂树斌的“作案”现场、时间、细节等都十分一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修改追踪】
  为体现适用死刑的慎重,进一步保证死刑复核案件质量,加强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监督,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委员观点】
  杜时贵委员: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我们在媒体上看到过有人因为冤假错案而锒铛入狱,甚至被剥夺生命的新闻,虽然数量很少,但是即使发生一例,对社会的震动也是巨大的。有许多东西都可以挽回或者改正,但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觉得这次修正案草案对死刑复核更加慎重,表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成岳冲委员:作为避免死刑冤错案的最后一道关口,死刑复核非常重要。为保证这类案件的质量,我认为很有必要增加这样的规定。同时,这样的规定尊重了最基本的生命权,体现了此次刑诉法修改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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