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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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预防。建议加强舆论宣传,通过运营商自查和网监部门审查相结合,加强安全技术研究,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实施更加严格的信息获取和使用资格审查制度,尤其在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安全的敏感领域以及信息安全机制不健全的新兴领域。
事中监督。加强对商家、网站的管理监督,防止个人信息的非法买卖或共享;厘清部门职责,完善协作机制,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问题。
事后处置。加大对信息泄露和非法贩卖及共享的处罚力度;加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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