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文物大省,农村散落着许多古宅。这些古宅虽未列入古村落保护,但承载着许多历史记忆。这类古宅的保护修缮要创新机制,通过制度设计,将管理修缮使用权转让给有能力保护管理的机构或个人,并要求经营收益优先投入保护修缮,同时考虑可持续运行。这样,可保护大量散落在广大农村、政府无力全部承担保护修缮的古宅,留下历史文脉,留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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