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深入调查,正确了解和把握我省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规模和地理分布特点。研究制定浙江省重性精神病患者公共治理的实施条例,实施依法治理。创设由政府为出资主体的“浙江省重性精神病患者公共治理基金”,家庭、社会及个体广泛参与。强化对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的投入,建立健全治疗及康复体系。在杭州和宁波等地建立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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