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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强委员:提升科研院所创新力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7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周大彬 通讯员 马小云   字号:[][][]
人物档案:林强
(网易体育常委、致公党省委会专职副主委)
记者:林常委您好,科技创新一直是你关注的主题,最近有什么新思考?
林强:去年5月份,省委作出了《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把创新驱动发展放在了核心战略的位置。要实施好这一战略,构筑一个相对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至关重要。随着我省经济从资本驱动向创新驱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转变,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已经成为经济转型的现实选择。最近,致公党省委会组织调研组,就我省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到相关单位深入调研。我们认为,创建创新型省份,必须大力提升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构筑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
记者:您认为当前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林强:调研发现,我省本土科研力量相对薄弱,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大企业不多,高层次科技人员严重不足,高端科技资源集聚不足。这些因素都影响着我省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后劲和发展质量。尤其是近年来,相比于高校科研投入不断增长,作为区域创新体系三足鼎立之一的科研院所,地位却在逐渐被边缘化,改革发展相对滞后,导致其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人才流失严重、前沿高端技术和成果较少等。科研院所已成为我省构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薄弱环节。
记者:科研院所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地位和作用主要有哪些?
林强:区域创新体系的主体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中介机构、风险投资等,这些主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每个主体构成的子系统完善与否,影响着整个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其中,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产学研合作的三大主体更为重要。科研院所作为专门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的专职机构,应在新技术的创造、传播和扩散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其定位应该是向前承接以高校为主体的知识创新,向后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不仅要为现有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而且要引领未来的发展方向,其研究成果具有超前性、公益性、共享性。随着创新速率的提高和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科研院所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日益增强。加强科研院所建设,提升其能力,是完善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必然要求。
记者:目前,我省科研院所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林强:我省省属科研院所通过改革和机构合并,由原来的48家调整为目前的37家,目前存在四个方面问题。首先,定位模糊。高校与科研院所作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机构,并没有被政府和社会区别对待。同时,科研院所自身也因不尽科学的考核机制而模糊了其发展特色,影响了其主体功能的发挥。科研院所的基础性使其在技术成果市场化方面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在目前创收的大环境下具有较大压力。其次,项目管理机制不科学。主要涉及到科研项目的立项问题与管理问题,科研经费的政绩导向注重短期效应,不利于科研人员潜心长期攻关。再次,绩效管理遇到新挑战。2011年科研院所实施绩效工资以后,打击了部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院所普遍担心出现新一轮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科研骨干流失的苗头已经显现。最后,科研院所大部分资产仍属国有,但有的是委托政府部门管理,有的归口产业集团管理,有的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归口管理缺乏统一性。
记者:您对此有何建议?
林强: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内部各主体的良性互动,实现创新结构的有效配置和优化升级,必须补齐科研院所的短板。我认为,可以从明确定位,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完善机制,营造环境;培养人才,提高能力四方面来优化和改进。建议省有关部门对现有的科研院所深入调研,科学划定科研院所的基础类、公益类、应用开发类功能,根据不同功能定位,分类实施改革,细化配套措施。要尽快打破目前科研院所相对封闭的科研状态,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的合作共享机制,鼓励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从分散研究转变为协同攻关,全面提高区域的原始创新能力。政府须剔除影响发展的过度干预、行政壁垒和政策障碍,营造有利于科研院所发展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建立健全以知识型人力资源薪酬制度为核心的激励机制,改变目前不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建议整合高校与院所资源,根据行业形成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通过“联合”教学、“项目制”技术攻关等举措,提升行业人才的原创力,弥补行业领域的技术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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