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的社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低于30%,有的则接近30%的续筹线,如何续筹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建议政府出台有关文件,确保采用多种方式,定期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合理使用住宅小区的公共经营性收入,按一定比例提留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同时按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定期分批向业主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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