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实现科学布局。省级层面支持地方在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前提下,开展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出台运营企业扶持政策,包括贴息补助政策、金融专项低息贷款政策。支持解决竞配建租赁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对套型不合理、管理不便的房源,允许地方政府拍卖,拍卖收入专款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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