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业管理入手,维护医院、患者和护工三方的合法权益。医院设立陪护中心,护工由陪护中心直接聘用并管理,各病区加强对护工的日常事务监督与管理;住院患者应服从医院陪护中心安排的陪护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得私自聘用护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自带陪护人员,应经医院同意并接受医院管理;对所有护工进行人事建档管理,成立护工行业协会,提升护工职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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