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数字护工”信息平台,发挥数字在行业治理中的牵引作用,发布政策信息及行业监管,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和护工信息,加强统一监管;借鉴“电商用户评价”制度,由所服务的病人(或家属)、所在医疗机构的护理部,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和每位护工服务进行评价,并可以实施“积分制”或“星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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