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1日 来源:联谊报 作者:施建荣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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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关键在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尤其是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就是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制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首先要重视法治思维养成,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其次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三是要坚持奖惩并举,使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那些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教育批评,不能提拔重用。要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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