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1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庞玉美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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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全市城市规划情况进行调研,并就即将出台的《牡丹江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控制若干规定》的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委员们建议,规划部门在落实好新规,进一步搞好规划工作的同时,应重点把握美学原则、超前原则和协调性原则,避免城市视觉污染,防止近视性道路交通规划,因地制宜,使传统与现代、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协调一致。在今后的城市规划中,要理念更新搞规划,机制创新搞规划,借助外脑搞规划,增加投入搞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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